申请时间:申请使用文化场所,原则上应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
非经营性文化场所:
翔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B207,德旺图书馆报告厅,学生广场,竞丰、丰庭及思源餐厅前广场
思明校区:三家村学生活动广场、芙蓉四小广场、建南大会堂、室内外体育场馆、芙蓉湖圆形小广场
经营性文化场所:
翔安校区:思明电影院翔安分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翔安校区)、南存钿楼
思明校区:科学艺术中心、克立楼、建文楼、思明电影院演武分院
线上申请审批
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申报,根据活动名称、主题、设计效果图、时间、地点等内容,如实填写审批表,附上活动及安保方案,通过“信息门户”-“服务查询: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校园文化活动场所使用申请”办公自动化线上报批。
信息门户网址:http://i.xmu.edu.cn
附件一:厦门大学校园文化场所使用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申请人使用手册(含各审批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三:校园文化活动场所使用申请流程图(翔安校区).pdf
附件四:校园文化活动场所使用审批流程图(思明校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