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外防输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现将翔安校区校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员入校健康管理
1.人员入校健康要求。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满足“双绿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都为绿码),进校前接受测温亮码健康核查;人脸识别系统录入人员,首次进校刷身份证,经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入校。
2.人脸识别系统和“厦大通行码”系统录入人员健康核查,实行单位主体责任制。校外人员录入人脸识别系统前,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先审后录”,来访人员必须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方可录入人脸识别系统。违反规定,未做好健康核查而录入人脸识别系统的,一经查实,暂停单位录入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校门基础公共服务保障预约人员健康核查。使用校区微信速通渠道预约入校的基础公共服务保障人员,须提前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4.校外无关车辆、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谢绝探亲访友。
二、人员入校
(一)人脸识别和厦大通行码入校
1.在职教职员工、离退休教职员工;已批准返校师生使用人脸速通门进校。
2.已经录入“平安厦大”校门人员进出管理系统或“厦大通行码”系统的教职工亲属、幼儿园接送人员,自觉做好健康管理,确保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继续沿用人脸识别和“厦大通行码”进校。
3.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平安厦大”校门人员进出管理系统:公务来访、会议人员、团体来访、教育项目、短期培训班人员、酒店客人、校外进校服务人员、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等模块,暂停新增来校人员填报事宜。
4.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暂停“百年校庆预约系统”预约进校,暂停校友凭校友卡进校。
(二)登记入校
现役军人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公检法、国家安全机关等警务人员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出示公务事由函件,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测量体温无异常后登记入校。
(三)其他人员入校
1.工程施工人员。校内在建改建工程的施工人员,由施工单位主报、用工单位主审、保卫办报备。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入校。施工人员出入校园必须团进团出,仅限在工程区域内活动,施工单位安排集中住宿、用餐。施工单位对需入校人员进行严格健康筛查,提前主动摸排入校人员健康信息,用工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查关,做好相关监督管理。违反规定,一经查实,暂停用工单位申请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快递人员。快递人员(邮政、鸟箱、京东、顺丰)入校按照现行核酸备案制度执行,入校核查身份证,提前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方可入校。快递人员所在单位对需入校人员进行严格健康筛查,提前主动摸排入校人员健康信息,资产办、后勤服务办和南强物业等对接部门要严格把好审查关,做好相关监督管理。
3.基础公共服务保障人员。凡符合校区人脸识别系统测试1号通告开放测试的人员,应尽快完成申报录入;不符合人脸识别系统录入要求的人员,由用工单位使用翔安校区微信速通预约渠道预约。预约人员须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再核查身份证进校;用工单位对需入校人员进行严格健康筛查,提前主动摸排入校人员健康信息,要严格把好审查关,做好相关监督管理。
4.送外卖人员。按照教育部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禁止校外外卖进入校园。
三、车辆入校
(一)师生车辆
1. 校内车辆禁止借给校外无关人员驾驶入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暂停校门通行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 校内车辆禁止搭载校外无关人员进校。车辆入校时,主动摇下车窗接受检查,车上所有人员应主动出示校内证件,车内不得承载其他无关人员。车上无法出示校内有效证件的所有人员,必须下车,通过人脸识别闸机核验并可以通行的,方可进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暂停校门通行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校外车辆
1.疫情防控期间,校外车辆(出租车、网约车或私家车等)禁止入校。
2.自通告公布之日起,暂停公务来访车辆入校申请,谢绝公务来访车辆入校。
3.有优待证的离退休教职员工可凭优待证,并仅限于乘坐出租车入校。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接受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三)施工车辆
工程车、货车等施工车辆入校,由用工单位报保卫办审批,由保卫办指定校门入校,除驾驶员外,车内不得乘载其他无关随行人员。驾驶员及相关随行人员必须接受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四)基础公共服务保障车辆
基础公共服务保障车辆由校内用车单位通过校区微信速通预约渠道报保卫办审批,由校区东侧门预约车专用通道入校。车辆及车上人员经校门门卫核查符合预约记录后入校,车内不得乘载其他无关随行人员。驾驶员及相关随行人员必须接受查验并符合“人员入校健康要求”,经体温测量无异常后方可入校。
四、其它事宜
本通告未涵盖的其它事宜,参照《当前应对疫情期间思明校区校门管理通告》结合校区实际执行,未尽事宜由翔安校区保卫办负责解释。
翔安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