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翔安校区电动车管理有关规定,自2023年9月起,校区保卫办对校区内不符合法规要求的电动车辆进行清理,暂扣保存。请相关违规车辆车主于2024年1月21日前携带车辆相关物权凭证,前往校区保卫办认领车辆出校。逾期未领取的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封存,依法报废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车辆领取流程.docx
翔安校区保卫办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