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校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翔安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和规定,2024年7月5日起,校区保卫办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扣无牌电动自行车。
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挂牌条件的车主尽快办理挂牌手续,无法挂牌的车辆,请于2024年7月4日前,停止使用并自行处置出校。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确保安全合法用车,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http://yjt.fujian.gov.cn/zwgk/zcfg/zcwj_gb/201912/t20191220_5165514.htm
2.《厦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
http://ga.xm.gov.cn/zwgk/zfxxgkzl/gkml/tzgg/201202/t20120202_2054841.htm
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
https://cg.xm.gov.cn/xxgk/zwgkml/zdgkwj/cgflfg/202311/t20231101_2795497.htm
翔安校区保卫办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