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厦大在编教职工子女。
2.祖辈为厦大在编教职工的第三代。
3.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服务已满2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限达1年以上的自聘员工子女。(按自聘员工在厦大的服务年限长短进行排序后适当招收;父母双方均为厦大自聘员工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厦大博士后子女。(即与厦大人事处签订合同的在职在岗博士后的子女,按厦大在编教职工子女的招生条件招收)。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1日上午 8:00—11:30,下午2:30—5:30
(秋季招生,春季不招生)
三、报名地点:
厦门大学幼儿园翔安分园(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5号楼)
四、报名条件:
1.幼儿年龄条件要求:
①幼儿部招收2015年9月1日至 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入读小班;(注:去年上我园托儿部的宝宝,今年再上我园幼儿部,必须重新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②托儿部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的年满2周半宝宝入读小小班;(注:托儿部原则上只招收厦大在编教职工子女,年龄可放宽至2017年8月31日。)
2.幼儿户口条件要求:
①厦大自聘员工子女就读,户口必须和“与厦大签订合同的父母一方”同册(若父母双方的户口不在一起,而孩子户口又没有和“与厦大签订合同的父母一方”同册,还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孩子出生证等有效证件以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子关系,这类证件上须有家长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②厦大在编教职工第三代就读,幼儿的户口和“厦大在编教职工祖辈的户口”同册(或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祖孙关系的证件)。
3.报名园区要求:
厦大幼儿园思明总园、翔安分园两个园区,一名幼儿仅限选一个园区报名。
五、办理报名手续:
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在报名前三天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名;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厦大在编职工子女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父母一方与厦门大学签订的人事合同或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
②户口簿(属厦大集体户的应携带集体户主页原件或复印件需盖有所在学院公章并有领导签字、父母及幼儿的户口页,外籍的携带护照并提供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
③父(母)与子女户口未同册者需提供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2.厦大在编教职工第三代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祖辈在厦大退休的退休证(未退休的携带人事合同或人事处开具的在职证明)
②户口簿
3.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合同自聘员工子女须携带以下证件:
①厦大所属单位为父母一方缴交的历年医社保清单
②父母一方与厦大所属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合同截止日期应为2020年8月及以后)
③户口簿(非厦门市户口的还须提供居住证)
④父(母)与子女户口未同册者需提供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证明等。
4.除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外,各类招生对象还需再携带以下材料:
①厦门大学幼儿园(翔安分园)入园、入托报名表(为了方便学籍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此表请家长提前到我园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报名时直接提交打印稿。网址:http://xdyey.xmu.edu.cn/)。
②《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健康检查表》(到厦门市或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③《厦门市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或者《厦门市学龄前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卡》(黄卡),到厦门市或各区妇幼保健院体检时领取。
④接种单位出具的《福建省厦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注:《福建省厦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须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入学前所属的接种门诊审核接种情况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发放通知书时间:
8月24日公布招生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届时请家长凭孩子户口本或护照到厦门大学幼儿园(翔安分园)领取孩子入学通知书,并缴交孩子的“保健三卡”。
七、招生咨询电话:
0592—2181757
温馨提醒: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们无需提前排队,8月11日当天按报名时间排队报名即可。
厦门大学幼儿园
2019年8月4日
厦门大学幼儿园(翔安校区分园)入园报名表.doc
厦门大学幼儿园(翔安校区分园)入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