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的筹备,翔安校区综合体育馆9月25日起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每日9:00-22:00(21:30为清场时间),其中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体育场地在不影响体育教学、训练的情况下,均向师生开放。
二、入馆方式
本校师生凭本人校园一卡通,经综合体育馆一楼西门及南门(靠游泳馆一侧)道闸机刷卡进入。
三、体育场地申请方式
1.试运行期间,在体育教学、训练时间以外,师生个人可直接前往向现场管理员申请使用。(现场管理员电话:许老师13606945929)
2.试运行期间,团体使用、大型活动使用须向翔安校区办公室申请。(申请电话:2886258)
四、入馆要求
1.进馆人员必须遵守综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的管理。
2.综合体育馆是以体育教学、训练为主的场所,任何非教学训练的活动必须经体育教学部批准方可进场。进馆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学生证、教师证等),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3.遵守开馆、闭馆时间,不得擅自入馆或延时滞留,如有特殊活动需提前或推迟开、闭馆,须事先履行报批手续。
4.进馆活动、训练文明有序,不得影响他人的活动和训练。
5.爱护综合体育馆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转移、挪动馆内运动设施。
7.禁止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用餐、吃零食或携带有色饮料进馆,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8.禁止随便刻画、涂写;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
9.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高声喧哗,严禁斗殴。
10.雨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处,不得带入综合体育馆。
11.进馆活动者,请自行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五、安全须知
1.请勿在酒后或服药治疗后三小时内进馆活动。
2.患病或病后初愈人员、空腹或饱腹人员及其他身体状况不好的人员请勿进馆活动。
3.进馆活动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玻璃、塑料等材质的装饰物。衣、裤兜内不要装小刀、针等锋利物品。
4.锻炼前请做好热身运动,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加大练习强度,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5.如果运动者出现头晕、恶心、胸闷,或其它明显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运动,若有必要立即就医。
6.如场地器材在使用时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馆内工作人员求助。
7.一旦发生火警或其他危险情况,切记不要慌乱,听从综合体育馆工作人员的指挥或者根据综合体育馆标示的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指示灯,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综合体育馆。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办公室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