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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翔安校区一期灯光篮球场夜间使用的告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点击数:

1.校内篮球场用于服务校内广大师生员工,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随意使用,由现场保安人员进行劝离。

2.校内师生使用篮球场地时,凭学生证(卡)或教工证(卡)件使用,其余证件无效,请广大师生携带证件以备查。

3.设置一期5号篮球场(内环路右侧第一块)为女生专用场,在每日1800-2200优先保障女生专用。

4.使用场地应发扬体育道德精神,严禁打闹或滋事。

5.进入场地者应善加爱护设施,禁止各种车辆进入场内,如摩托车、自行车、滑板车等。

6.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服从现场保安人员管理,必要时报保卫办值班电话2888110

7.本告示自2016108日起执行。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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