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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翔安办理事务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使广大师生明确研究生院在翔安办理的具体事务,完善相关办事流程,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将办理事务公布如下:

 

工作时间:周一:800-1140   1430-1720

 

          周三:800-1140   1430-1720

 

工作地点:翔安校区1号楼(学武楼)学生事务大厅(C105

 

工作内容:

 

1.负责相关学生事务咨询

 

2.开具研究生相关证明

 

1)研究生在学成绩单

 

研究生在学成绩单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签章,并盖院系公章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办理。

 

2)办理研究生在学证明

 

研究生在学证明(中、英)由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签章,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办理。

 

3)办理研究生答辩证明

 

a.研究生答辩证明(供研究生答辩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中、英)

 

研究生答辩证明(供研究生答辩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中、英)由学生填写,并由相关学院、研究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办理。

 

b.研究生答辩证明(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博士学位争议期间证明使用)(中、英)

 

研究生答辩证明(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博士学位争议期间证明使用)(中、英)由学生填写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由工作人员登陆研究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

 

4)《研究生公派出国出境审批表》、《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国、赴港澳个人申请表》、《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台个人申请表》

 

学生确保《研究生公派出国出境审批表》“研究生院保留学籍栏”之前各栏已填写完整、相应的章已加盖完毕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由工作人员填写保留学籍期限(与“类别1”的出国起止时间一致)后予以办理。

 

学生确保《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国、赴港澳个人申请表》、《厦门大学研究生赴台个人申请表》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办理。

 

5)毕业证明(供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至毕业证书发放前使用)

 

毕业证明(供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至毕业证书发放前使用)由学生填写,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后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研究生院工作处由工作人员登陆研究生院信息化系统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

 

3.受理研究生证、校徽遗失补办

 

    每月第一个星期天下午200-400到南光四109(校本部)登报,登报后的周一或周三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交收据和补发登记表并填写学生证、需补办火车乘车优惠卡的要交7元卡费。当月最后一周的周一或周三到到翔安学生事务大厅领取学生证。

 

4.受理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课程免修申请

 

5.协助做好翔安校区开课排课、学生选课以及期末考试工作

 

6.协助做好教学检查及成绩管理等相关工作

 

7.协助做好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创新基地、创新计划等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

 

9.协助组织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

 

10.协助做好研究生访学与交流、出国出境相关工作

 

11.协助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公派出国工作

 

12.协助做好优博学术新人奖、基础创新科研基金等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13.协助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相关工作

 

14.协助做好毕业、答辩、学位授予以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15.协助做好学科建设与导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 

20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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