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校区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为确保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挂牌便利,现定于2023年4月12日起开展翔安校区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登记工作,相关细则详见附件。
请各有关部门、学院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师生员工的需求摸底和宣介动员,按要求规范及时准备相关办理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翔安校区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登记办理细则
翔安校区保卫办
2023年4月6日
翔安校区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登记办理细则
翔安区交警大队入驻翔安校区开展集中挂牌便民服务,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一、预约办理
为方便师生、避免拥堵,挂牌采用预约办理的方式进行。请师生搜索“翔安校区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通过厦大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进入首页的“挂牌预约”进行预约登记,在预约时间内及时前往办理。如未提前预约,需在挂牌现场取号排队,线上预约人员优先办理。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一)办理时间
2023年4月12日起,根据“翔安校区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二)办理地点
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学生活动中心1楼)
三、办理须知
(一)面向对象
仅限在翔安校区工作、学习的师生。
(二)车辆要求
办理挂牌登记的车辆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请办理前主动查阅附件,核对相关规范要求。其中主要标准如下:
(1)最高时速≤25km/h
(2)整车质量(含电池)≤55kg
(3)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4)电机功率≤400W
(5)电池标称电压≤48V
(6)鞍座长度≤350mm
(7)3C认证,需经过国家认监委查询状态有效(关注国家认监委微信公众号→公众查询→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输入证书编号→查询)
(三)办理材料
车辆挂牌应由本人携带车辆前往办理地点向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交验车辆并提供下列材料:
1.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居住地在厦门市翔安区的:
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
(2)身份证居住地在厦门市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区的: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份翔安区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校内住宿学生可前往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开具住宿证明;在职教职工可凭教工卡前往德旺图书馆2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在职证明。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
注:身份证居住地在厦门市思明、湖里区的,实际居住在翔安区的师生可前往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3)身份证居住地在厦门市外的: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份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登记凭证。实际居住生活在翔安区的人员,根据公安部门要求,请前往“i厦门”微信公众号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完成后由住地所属派出所出具一份居住登记凭证。
翔安校区的师生如申报居住登记,香山派出所将集中送凭证入校,申报完成两个工作日后在学生事务大厅领取。居住登记申报流程见附件。
2.购车发票
购车发票的个人信息应与身份证明一致,发票样式见附件。收款收据等其他支付凭证不能代替购车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商家拒不提供,建议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求助。
3.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合格证明样式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本次集中挂牌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厦门岛外各区使用;
2.在集中挂牌服务期间,师生员工校外新购未挂牌电动自行车拟入校使用的,须在校门入口处出示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并签订承诺书,入校后及时办理挂牌登记手续;
3.为避免拥堵等候,请仔细核对要求,材料齐全后在预约时间内前往办理。
四、咨询电话
1.翔安区交警大队电动自行车挂牌咨询 0592-7763720
2.翔安区香山派出所居住证业务咨询 0592-7297269-0
3.翔安校区学生公寓办住宿证明咨询 0592-2886252
附件1:挂牌材料模板.pdf
附件2:居住凭证申报流程.pdf
附件3:园区楼栋对应标准地址信息表.pdf
附件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pdf